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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-2018
7.2 抗爆
7.2.1 生产和处理能导致爆炸的粉料时,若无抑爆装置,也无泄压措施,则所有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抗爆
设计
,
且能够承受内部爆炸产生的超压而不破裂。
7.2.2 各工艺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(如管道、法兰等),应与设备本身有相同的强度;高强度设备与低强
度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
,
应安装隔爆装置。
7.2.3 耐爆炸压力和耐爆炸压力冲击设备应符合GB/T 24626的相关要求。
上一节:
7.1 一般要求
下一节:
7.3 泄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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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总则
5 建(构)筑物的结构与布局
6 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
6.1 防止粉料自燃
6.2 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
6.3 防止电弧和电火花
6.4 防止摩擦、碰撞火花
6.5 惰化
6.6 灭火
7 粉尘爆炸的控制
7.1 一般要求
7.2 抗爆
7.3 泄爆
7.4 抑爆
7.5 隔爆
8 除尘系统
8.1 一般要求
8.2 吸尘罩
8.3 风管
8.4 除尘器
9 粉尘控制与清理
10 检修
11 个体防护